2020年6月1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欧盟新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指令(EU) 2020/784,增加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到法规附件I,此修订指令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欧盟委员会计划在此修订指令生效之日起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限制篇物质清单中删除。
管控物质信息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包括:
全氟辛酸,包括支链同分异构体;
全氟辛酸的盐类;
就《公约》而言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PFOA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支链或直链的全氟庚烷基且具有(C7F15)C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特定要求及豁免
1.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及其盐含量≤0.025mg/kg (0.0000025 %重量比) ;
2.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1 mg/kg(0.0001%);
3.物质中用作运输中的可分离的中间体、生产碳链小于或等于6个原子的含氟化合物,且PFOA相关物质的浓度≤20mg/kg(0.002%),(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4.存在于高达400kilograys的电离辐射或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和含聚四氟乙烯微粉的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的PFOA及其盐的浓度≤1mg/kg (0.0001%重量比)。(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其它豁免
针对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的部分应用,设置了具体期限的豁免条款;
针对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未纳入到POPs法规附录Ⅰ中,但在REACH法规附录17中的相关豁免条款,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日。
由于欧盟各成员国在执法活动中一直较为关注电子电气产品POPs的合规性,EQO建议企业关注产品的合规性,降低产品由于违反POPs法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