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2项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公众评议将于2024年4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这2项物质如通过评议将被加入SVHC正式清单,成为第31批SVHC物质。
物质信息
物质名称 | CAS编号 | 加入原因 | 常见用途 |
Bis(α,α-dimethylbenzyl) peroxide 过氧化二异丙苯 | 80-43-3 | 生殖毒性(第57(c)条) | 天然胶、合成胶、聚乙烯树脂用硫化剂和交联剂。 |
Triphenyl phosphate 磷酸三苯酯 | 115-86-6 | 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环境) | 主要用作工程塑料及酚醛树脂积层板的阻燃增塑剂;也用作合成橡胶的柔软剂、制造磷酸三甲酯的原料等。 |
eqo建议
ECHA强调企业需遵循法规的要求,履行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1%(w/w),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企业需进行SCIP通报,SCIP通报信息将会在ECHA官网进行公布。根据REACH法规要求,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1%(w/w),且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需向ECHA进行通报,如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1%(w/w)则需履行信息传递义务。SVHC清单每年更新两次,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