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5月18日印发《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编号见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pdf.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pdf.pdf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pdf.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2020).pdf.pdf
四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主要涉及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领域,配套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