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亿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制订的国家标准《机上儿童限制装置》,通过多次调研并组织儿童座椅制造商、航空公司客舱专业人员、民航局客舱安全监察员和专业测试机构等各专家召开研讨会,目前,该标准草案已基本完成,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有望今年颁布实施。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的类型;
l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与飞机乘客座椅的适配性;
l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的安全性能。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的类型
标准以儿童的年龄、身高和体重等3个重要的生理特征为依据,将儿童限制装置分为3类。
Ⅰ类座椅适合新生儿使用,限制装置必须后向使用;
Ⅱ类座椅适合不足12个月的婴儿使用,同样也必须后向安装使用;
Ⅲ类座椅适合年龄超过12个月重量大于10kg的幼儿使用,该类座椅可以前向或后向使用,考虑到飞机上的空间,座椅应当设计为直立使用。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与飞机乘客座椅的适配性
与机动车上的三点式安全带系统不同的是,飞机乘客座椅只配置两点式腰带约束系统,因此儿童座椅在设计使用时,也应当仅依赖飞机乘客座椅上的两点式约束系统进行固定。
同时,儿童座椅在设计时也考虑到外形尺寸以获得在飞机上更广泛的安装性,以及考虑到飞机上乘客座椅存在扶手调节按钮等装置会在立体空间对儿童座椅的安装造成影响,标准也定义了一套座椅测试装置用于儿童座椅适配性的检测手段。
机上儿童限制装置的安全性能
标准规定了动态试验的条件以及相关试验装置的参数。动态试验的撞击速度为50 km/h,并规定了台车的加速度/减速度通道,试验座椅的主要尺寸以及填充材料的物性也在标准中有详细的规定。
为了模拟飞机翻转时儿童座椅的约束性能,在动态试验外还定义了儿童座椅的翻转试验程序,并对翻转试验中儿童座椅的约束性能做了规定。
儿童座椅的动态保护性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试验假人的头部伤害标准(HIC36),头部位移,上颈部性能和胸部加速度,其中假人HIC36不应超过1000。试验过程中儿童座椅应保持结构完整性,任何连接机构或连接件不应分离。